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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gust 10

    上次聚会,我灰常灰常滴8尽兴!!

    矫揉造作的脑瘫贴,局外人请无视我

     

    本来我跟女生组旁边坐的好好的淘气

    忽然因为一个迟到的人,逼着我离开了自己的座位思考

    而且还让跑坐在一个旮旯里,孤独地自斟自饮喝闷酒吐

    我真的非常的有意见!发怒 

    下次要补偿我,必须让我挨着最漂亮的那个

    June 14

    好句摘抄

    过了一些年,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。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,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。
    May 10

    m...

    ....
    March 11

    我住的宿舍本来有六个人。前些日子搬出去住一个,又一个在外面工作,另外两个整日实习,白天见不到踪影。最后一个偏好网吧刷夜,这会儿正在那边打鼾,同时还发散着格外别致的气味。

    这种气味近似糜烂,和我的生活一个味道。原本早晨的课是单周的,今天是单周,于是乎连第二节的数理统计也懒得去了。

    一边翻书,一边看电视剧,一边点网页,再倒上杯热水,嚼着一套煎饼果子,就着昨天剩的馒头,掺和着室友准备中午吃的烙饼,顺带着擦擦皮鞋,腾出一只手来梳梳假发,捎带脚地把牙刷了。什么都干,什么又都不想干。

    图得大约是上午熬过去,而且也全没“抱着希望”。

    January 05

    百度知道上发现的爱情故事,很感人

    蓝猫和爱情,我究竟该怎样选择???????????
    悬赏分:15 - 解决时间:2008-2-23 22:57
    蓝猫和爱情,我究竟该怎样选择???????????

    我是一个21岁的青年,目前大二。
    8年前的一个中午,我偶然在电视机前与我现在烦恼的源头——蓝猫,发生了邂逅。然后沉溺其中无法自拔,这精彩的电视节目教会了我许多课本里无法学到的知识。每天中午放学以后,我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回家,打开电视搬上我那个印着淘气的小板凳,坐在电视机前听着天高地厚的主题曲,悠然自得陶醉其中.
    记得有一天中午,语文老师把我留了下来,那是因为她裙子后面的拉链没拉好,而作为语文科代表的我..讲这件事情告诉了全班.因为我平时看蓝猫知道许多其他同学不知道的事情,所以老师很喜欢我,我也很喜欢我的语文老师.可是今天……老师当着我的面哭了.她说她看错我了,说她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的人,从此她对我爱理不理的.我的心都伤透了.晚上放学后我愤愤然的走回家,心中无比的失落,但忽然我看到路边音像店正在播放蓝猫的碟片.五是我心头的乌云尽散,虽然结束了我的初恋!但是我还有蓝猫!!这就是我的初恋
    从此我就把蓝猫当作我的爱人.我尽力收集一切关于蓝猫的物品.甚至把头发染成蓝色,父母一开始不接受,但是我为了我的爱人!我豁出去了,于是我离家出走这下学校和家里可是炸开了锅.父母和老师心急如焚并且通知了警方,于是小城展开了一场“寻找蓝色少年,你的家人在等你”的活动,此时的我在一个蓝猫专卖店旁搭了一个小帐篷,住在里面。这样我觉得,我理我的爱人很近,最终..父母还是找到了我他们抱着我哭着说:“孩子,以后你头发染成蓝的我们不管了,好么,我们还给你纹身?”于是我高兴得回家了.
    由于我的头发是蓝颜色的,并且身上有蓝色纹身.附近的小混混都不敢欺负我,有一次带头的小混混叼着烟.不小心撞了我一下,正准备找碴看到我的一头蓝发.吓得一哆嗦,烟吊到了地上.他说:“大哥!以后我跟您混”我当时莫名其妙的就成了大哥,这个带头的小混混,后来成了我最亲近的兄弟,我给他起名为淘气,从此淘气带领手下弟兄南征北战,最终我成了小城的霸主.
    我知道小城已经容不下我了,此时我已高三毕业.运用蓝猫里学到的知识,我来到了蓝猫的故乡——长沙,来到这里上大学.初出小城的我,显得那么的迷茫,那么的无知.宿舍里的弟兄们一个一个到找了女朋友.并且一个一个的换,我说我永远忠于我的蓝猫.他们嘲笑我,挖苦我.这倒没什么可使他们竟然……竟然羞辱我心中的公主蓝猫!!我恼羞成怒叫来小城的兄弟来到长沙住下,于是宿舍里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,不是进了医院就是进了火葬场.
    可是有一天,我遇到了一个女孩,她有着咖喱一般美丽的外表,深深地吸引了我,后来经过我激烈的追求.我终于得到了她,我们缠缠绵绵,从此我忘掉了我心中的公主。
    但是在今年五一!我带着女朋友回到小城,路过我初恋失败经过的那个音像店,那里居然放着当初的碟片!!!难道这就是缘分吗!!我忽而想起了心中的公主,我霎时间手足无措.呆呆的站在那里,自此以后我食欲不振,瘦了20多斤!

    朋友们!我到底应该如何选择!!请告诉我吧!
    July 12

    我的痞像

    初中时,我的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。个头不高,说话的腔调中稍稍带有一点南方的味道。至于高中时撞上的那位班主任也具备这两个特点,但回忆起来,总是后者让我舒服许多。原因也很简单,高中时那位是女的,长得也挺漂亮,而现在要说的这位是男的。

     

    这位男老师的姓氏这里便不提了,至于我上那所初中也略过。值得一提的是,这位个头不高的老师长相还和小白脸相差太远,结果导致我对南方男人的形象产生了一种错误的估计,误以为都是又黑又小,老了以后便成为印度圣雄甘地那样子。

     

    相比较高中那位班主任而言,我不太喜欢初中这位。高中那位的爱好是气急败坏的朝每个学生嚷嚷,据统计,似乎朝我发火的次数是最多的。由此我感觉自己是一味清热祛火的好药,黄连、黄芩、黄柏的功效我一个人全占了。

     

    如你所知,高中班主任朝我嚷嚷一通以后,常常对下一个同学绽开最灿烂的笑靥。于是乎我便有了一种MT的自豪感,也就是班里同学的庇护者,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向我一个人招呼,其他人都要蜷缩在英雄的背后仰望。

     

    而初中那位的爱好则无趣许多,只是喜欢在批评学生的时候称其为“痞像”。根据统计,被称为“痞像”次数最多的还是我。那时我虽然并不太安生,但学习还算是不错的,另外班里也确实有好几个痞里痞气的人。真不知为什么这个“痞像”要戴到我脑袋上。

     

    但既然是师长的评价,我还是心安理得的接受了,偶尔还会因此而骄傲一下。有次好像是忘了写什么东西,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里挨训,大概是说我懒,混,等等等等,其中自然少不了“痞像”。最后说到义愤填膺的时候,一拍桌子说:我知道你心里是这样想的——我是痞子我怕谁,我是流氓我怕谁。

     

    从此以后,我便知道了排比句能达到多大的震慑力。当时全办公室的同学都把脸扭向了我,有些认识,有些不认识,每张脸上的表情又各不相同,宛若妙趣横生的八百罗汉雕塑。

     

    后来有一次从厕所里出来,对面忽然喊来一句:大痞子王童。喊出此言的是一个外班的女生,和我有一点交情。此时她正与一大群女生涌出女厕所,看到我以后,就马上用这种惊世骇俗的方式向我打招呼。

     

    那时候我也没敢多看,因为她们一群人后面就是洞开的女厕所大门。我觉得向那里张望很没面子,够胆冲进去才气派。可我又并非有派的人,所以就收住眼光走了。

     

    但临走时我记住那些姑娘的样子,就在那一声惊呼以后,十来颗眼珠子琐在我身上,在欢笑的脸中,还露出十二分的敬意。这样的感觉让我飘飘然了好一阵子,走路时还能听见有外班的女生在背后说——你看他,他特别痞。就好像五十年代被评过劳模一样。

     

    遗憾的是,只过了一个学期,初中的生活就此结束了。后来到了西城区上高中,从此便再没有痞的机会了。高中毕业以后,我还去问高中时的班主任,说您觉得我这样子痞吗?她说,都瞧你三年了,早都看顺眼啦。意思是说,觉得我一点也不痞。

     

    我不知道自己的痞像是如何在初中以后消失的,或者说其实根本没有,是初中班主任逗我玩的。今天看了段讲述北京男人特点的视频,据称北京男人,都透着那么点痞气。但如今的我已经没有了那种气息,虽然说话还能带上一点京腔,偶尔还混杂些天津话的元素。

     

    其实,我在骨子中还是个河北人,尽管家里只有祖父出生在河北。河北人的血脉并未给我一张调侃的嘴,风趣的嘴,骄傲的嘴,豁达的嘴。我所继承的终究是那种朴实,那种贯通燕赵大地方言混杂的嘴。

    June 08

    纳妓为妻

    "胡安是颗定时炸弹,他引爆自己的方式是找小姐。小姐的身体都是湖,湖里面镇定剂的含量超过百分之九十九,胡安不定期地往里面跳一跳涮一涮,再上来后他就能够虚头巴脑地向人们颌首微笑了。这一次充当镇定剂的小姐叫小齐,她一进来就犹犹豫豫地去抓胡安的引信。胡安把屁股一扭,让开了小齐的手。猪肉涨价了。他阴阳怪气地说,你知道猪肉涨价了吗?这几天新闻联播老讲这个事。"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王棵《透不过气》,第一自然段

     

       

        从我的标题就可以看出来,后来这二位成两口子了。

        中篇小说,似乎并不太适合讲述一场惊世骇俗的罗曼蒂克史,所以作者似乎也根本没打算往这类题材上靠。男主人公胡安之所以纳妓为妻,为因为中了女主人公小齐的圈套。正因为纳妓为妻,故曰“透不过气”。

       之后的圈套云云,冲突云云,这里不说也罢。是一篇很有意思的中篇小说,本身不长,看着更不会觉得长。

        平心而论,作者塑造的这位女主人公,虽是烟花女子,可也不失纯真,不失清纯,而且看上去又非常真实,绝无半点做作之嫌。

        说句老实话,我很喜欢这位姑娘。问题是纳妓为妻的事目前还没压到我脑袋上,所以这样说难免让人觉得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
        跳出“易得无价宝,难觅有情郎”的圈子,但论“透不过气”,更让我有所感。

        男主人公原本过得很不舒坦,在工作单位被人欺负;家中的母亲下肢瘫痪,需要成天没完没了的伺候。可胡安却从没觉过“透不过气”。非等到娶了个风情万种的姑娘,替他向挤兑他的同事反抗,替他照顾瘫痪的母亲,才感觉“透不过气”。仅仅因为娶的姑娘出自娼门,最后甚至被逼到抄起菜刀,了断全家的性命以求“透得过气”。

        我总觉得这“气”透得太没意思。小说的结尾,胡安的结局也因此看起来没意思很多:

     

        "他深深地叹了口气,走进厨房,将昨夜丢下的金六福举起来。喝着喝着他觉得没有意思,就抓紧时间杀死了自己。"

    May 30

    壹王捞渔大王传

    壹王捞渔大王,讳童,河北徐水人。出寒门,无字,号捞渔。其祖少迁京郊,遂世居京师。

     

    幼览《三国》,及汜水关之章。时华雄衅之,太守韩馥曰:“吾有上将潘凤,可斩华雄。”凤乃慷慨赴死。童观之,叹曰:“大丈夫当如此哉。”遂志为将。

     

    及长,有威容。额如虎而鄂似狮,如古之恶来、穷奇。东夷赵启亮大人奇之,蓄为客。后称大酋长,童力战有功,遂封“壹王捞渔大王”。

     

    人族元年,郭炜毅僭号为帝。大酋启亮亲讨之,数战不能克。

     

    及贱仆元年,帝挥军大趋,酋兵尽溃。童乃率蛮兵抗之,怒斩帝师先锋达砝师与万众之中。后九战九胜,帝不能平,遂招安为“锦捞渔叫兽”。

     

    April 04

    今天网络不错

    确实如此
    February 14

    洗澡

    对于此生第一次洗澡,我早已没有了丝毫印象。可我还是能想象出当时的情形:我在一个不小的澡盆里反复挣扎,做出极不配合的姿态,而一双大手却按得我动弹不得。我想这将是一副动静结合,妙趣横生的图画,只可惜当时那双大手的主人却腾不出手取照相机。

    在我的印象里,最初洗澡的地方便是澡堂子。瓷砖白巴呲咧地贴得密密麻麻,浓密的蒸汽里一整屋子赤条条的人戳在水管下头,任凭擀面杖粗细的水流砸在自己的脑瓜顶上。其间也有一些找不到喷头的人,只搭着一条手巾在人声鼎沸的公共场所游走不定,东瞧瞧西看看地。如今想来这场景实在是有碍观瞻,但又觉得也挺平常。

    在我印象里,刨去日本国外,一切被称作“澡堂子”的大房子中间都有一堵牢不可破的高墙,将形形色色的人群分成了简简单单的两部分,而我则是其中之一的一分子;又将多姿多彩的世界划成两半,尽管都是白瓷砖墙,里面蒸气腾腾,却又是两个世界。但只要踏入其中的一半,我便可以自由自在地驰骋,无拘无束地活泼,再无一点羁绊。因为我的父亲那时在厂子里的浴室洗澡,而母亲进不到这个世界之中。我想这便是九十年代初最大的喜悦吧,虽然它很快就离去了,再无半点踪影。

    大概就九六、九七年左右,市面上出了一种简易的热水器。形状酷似井盖的模样,一整块空心的铁盘,里面盘着一道七卷八曲的导水管。导水管以一种莫可名状的姿势盘着,从一头进入铁盘,一圈一圈地转到圆心,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,再一圈一圈地从铁盘的另一头转出来。如果强逼一条蛇摆出这样的造型,我想它会为圆心的那个转折而苦恼不已。所幸的是盘在铁盘里的不是蛇,就是一条导水管,工匠想让它怎么转它就怎么转。洗澡的时候就可以把这架比西直门立交桥还怪的圆盘架在煤气灶上,一边通上水管,另一边通上喷头,然后在水量和火量之间寻找一个微妙的平衡。据我所知,好像没人有这样的能耐,可以一边在卫生间冲澡一边在厨房调节水龙头和煤气灶,也没人会把浴室安排在厨房里。所以这种热水器也很快消失了,千禧年之后,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。

    后来家里改装了电热水器,一种看起来正常许多的电器。一个方而又鼓个肚子的大壳子,伸出条管子来,口上接个远大于管口的盆头。假使把这个东西从墙上拽下来,摆在地上再按上一对轮子,就很像一台放大三四倍的吸尘器。但无论用的是那种热水器,我都只能站在狭窄的厕所里洗澡了,当时我住在一栋老房子里面,厨房、厕所都窄得很。也在那个年代,全京城澡堂子中间的那堵高墙轰然倒了。所有民用的公共浴室都拆掉了。

    事隔今日,我家早从那栋老楼搬到另一栋老楼里,卫生间比先前的大上一点,可仍很狭窄。从此便一直在这间小房子里洗澡,四周是四堵白巴呲咧的墙。其中一堵上挂着一个形似拆掉轱辘的吸尘器的东西。

     

    February 07

    我究竟想写出来什么样的东西

    甭管是谁看了自己早先写出来的东西,大抵都觉得很不怎么样。原本是写完挺得意的作品,过俩月再看,就觉得词不精,字不妙,称其为劣作;等过一年,就会觉得狗屁不通,想不透自己还能写出来这种东西;若等到三年以后,便只会可惜那点好好的稿纸,纳闷当年为什么要在上面写满这般屁话;要是再过一百年,则很难想象到底会把当年的废稿看成什么玩艺啦。所幸的是,大多数人都熬不到那个日子。

    抛开应试作文,我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从高中开始的。三年的废稿摞起来也是个很可观的高度,由此便能看出我的高中生涯,除了临近高考冲刺的那仨月以外,我还是有些体面的事情可忙活。如上文所言,现今我很心疼这些稿纸,除此之外还有浪费在上面的墨水。挑明了讲,就是说我很不喜欢那时候的作品。

    不喜欢的根源很简单,时隔三年我的写作目的不同了。高中时我希望写出来一些让人看了很不舒坦的文章。如果从创作的初衷评判,那时的作品确实都是非常成功的!事到如今我看了都很不舒坦,也不知当年的看官读完以后,究竟会烦多大的恶心。看上去没那么不痛快的也有,翻了翻大概是两部剧本,一篇小品文,以及三篇历史题材诗歌、两篇宗教题材诗歌。把这些稿子摞成一堆,高度就没那么可观了,所以我也不乐意提。

    高中以后我的走向有了些改变,希望自己的作品看起来云山雾罩,使人不知所云。有时用点文学化的语言搅得朦朦胧胧;还有时通篇胡说八道,东拉西扯;再不行就编个题目,在正文里甩上一句话拉倒。就我个人而言,还是最喜欢最后一种,让人最难懂,写来也最爽快最省事。想这样做文章的原因在于写的都是些私人事情,自己犯不上细说,大家也用不着追究。这类文章的底稿绝大多数存在天津,倒是有那么一摞子,差不多《中药学》那么厚。往后会不会带回北京很难说,不过携带起来却也不怎么麻烦。

    剩下的那一摞子就是小说的废稿了。高中时诌的那几篇诗歌,我从来都不分行写,所以并不怎么占地方,况且篇数也很少。称得上优秀小说的原因有很多,题材、情节、人物性格、思想内涵等等等等,但总归是都是好看的原因之一。到如今我便想写出好看的东西来,让人想看,爱看。也不知垒到最后,我究竟能写出些什么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February 03

    写废的稿子

    “纪蕊香进入我的世界是在大瘟疫结束之后的那一学年。那时我十七岁,上高三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《与班花为同桌那年》第一句

     

    写废了的稿子我有很多。北京有几大摞,天津也有几大摞。前几天又写废了一摞,大部分还存在天津,有一打带到了北京。到如今这些废稿摞在一起,大概有我的人那么高了,真是太有趣了。

    单挑出来前一阵的那摞,天津那部分是一稿,我认为写的不好,便废掉它从新开始撰写二稿。到现在北京的二稿也写成了废稿,可我以为素材还是不错的,过上一阵就会再写三稿。我脑子里的题材也不只这一个,所以可能还会写出其他的一稿、二稿、三稿,之后还有其他的其他。猜想废稿摞起来的高度将会以几何数字飙升,但我想达到天文数字之前,应该能写出些许有点意思的东西吧。

    写出点像样的东西之前,翻翻废稿也是件有趣的事情。想起它们时,总能给我以鞭策,期盼着能在写出真正称得上好看的作品。。

    最后从废稿中找出一则,贴出来玩玩。大概就是去年这会写的,不好看:

     

       函谷关外,玉门关内,三千里黄土与黄沙的大地上,自高祖提剑斩蛇至今,再无利剑。

        温候吕布仰望着碧蓝的云天,默默寻找残缺的剑影。

        他提着戟黯然走过三百年前曾熙熙攘攘的街巷,而如今,长安城内,唯有昊天下汉天子漆黑的宫阙,禁宫内外凉州军漆黑的铠甲,头盔下同豺狼般漆黑的瞳孔。

        还有飘荡在宫阙、铠甲、瞳孔间苍白的玉兰花……

        他提着戟黯然走过萧条的街巷,苍白的玉兰花瓣在北国的风中飘飘洒洒。

        大道中排满了凉州铁骑,他望着他们漆黑的盔甲,漆黑的战马,还有雪白的马蹄,践踏着飘落下的苍白的玉兰花。

        而董卓就在肃静如水的铁骑中。既是他踏入司徒府的那一夜,长安再无一朵尽情绽放的玉兰。

        百花凋零……落英缤纷……

        温侯提起了银白色的画戟,骑着火红的战马只身走向漆黑的军团……

        那一刻,长安的百姓看到一颗火色的彗星,划过漆黑色的夜空,似一柄银色的剑。

        银白色的画戟,刺进了董卓漆黑的盔甲,漆黑的血,染红了苍白的玉兰花。

        落英缤纷……也是一种美吧……

        温侯握住一朵飘落而下的玉兰花瓣,放在胸前……

     

        北国的风中,雪花纵情飞舞。

        太祖武皇帝与先主的军队在下邳城外静静地等候,肃静如水……

        温侯黯然坐在下邳城头,看不到满天的雪花,听不见陈宫的谏言,只是紧握着银白色的画戟,守护着那朵凋零的玉兰花。

        雪花飘飘洒洒……

        一枝画戟从城上坠落,一面白旗在城上飘起……

        那一刻,长安的百姓看到一颗火色的彗星,划过漆黑色的夜空,一柄银色的剑消逝在天外。

        自此以后,北国无剑,天下无戟。

    January 15

    好久没写日志啦

    可我还是不太想写
    December 28

    争胜斗狠!!!

    撇嘴这活我还真来不了....
    December 17

    腊月的雨

     

       雨下起是在腊月九日的夜里。直到十号清晨我才发现,而那天是周一。

     

       天很冷,冷得似冰,似霜,似腊月的雪。而天间的云朵也仿佛在碧落中冻结,宛若大雪洒在天上,铺成白白的绒,白白的絮,白白的棉花被套。仰望天空,眼中仿佛是寒冬腊月的景,可此时便是寒冬腊月,却哒啦哒啦地下起了雨。

     

       

       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好久,从地面片片水泊中发觉这场雨已经下了些时候,而穹外的阴霾密不透光,想来还会下好久。当北风中夹杂的雨丝打在脸上时,我只觉得尤其的冷。如同往年雪化的时候,风起时,刮着的不是空气,而是冰。

     

        我逃回了屋里,守在暖气边上。大概是在下午,这场蹊跷而又下得很不爽利的雨停了,窗外只有成片的水泊,不成片的残云。

     

        这时,才想起早上收到的消息:京城下雪了,似鹅毛,似玉兰花瓣,纷纷洒洒地,渲白了这座卫城旁边的古城。

     

        是呵,这个时节的北国,本该是银装素裹那。然而却是这场沥沥啦啦的雨,在天寒地冻的燕赵大地上霏霏不止。我琢磨这不是雨,可又不晓这该是什么。单是以为雨不该这般的凉,这般的冷。

     

        只是等到夜风起时,我走进夜中,忽而觉到雨后特有的清新。也许北国的腊月不该有雨。但腊月的雨依旧是雨,而腊月的雪,可能也不太值得稀罕吧。

     

       (好久没这样写东西了,呵呵。以前的感觉还有点——狗屁不通,看着不知所云,可还是觉得有那么点所指。这里提一句别的吧:《与班花为同桌的一年》,与前一阵子的日志,像《日志看我》之类的语言风格很有点像。不过中间还会插上几段这么个写法的段落,其实,这一段也会在润色后用在其中——我也知道这段其实写的不怎么样酷

    December 09

    狰狞的记忆(看相册之前必读!!)

      (写在那四张相片发布以后)

     

       前一阵子写了会儿小说。是一部很严肃的纪实小说,同时也是一部很严谨的历史小说。写到一万来字的时候吧,其中一个人物的原型看了以后,提了个很不错的意见。这个意见呢,我觉得很有见解,也很有道理,所以也就停笔了。

       

       里头有一段对于我本人的肖像描写,大家看了那段以后,都觉得写的很传神。其实也没什么高明的地方,就是抓紧强调了一个特点——狰狞。我可以这么说:狰狞不等于王捞渔的脸,而王捞渔的脸绝绝对对等于狰狞!

     

       大概是十一岁到十六岁吧,我留的一直是学生头;十六岁以后就懒了,回回去理发馆都要求剪成板寸,等半年以后再剪一次;到了十八岁以后更懒,干脆不剪了,自以为很省事,事实上洗的时候更麻烦。看到这里的一些先生可能不了解到底是怎么个麻烦法,我也不太好用语言和文字形容,现在去厕所里涮次墩布大概就能了解了。

     

       但不管是留作什么发型,永远也遮盖不了相貌上的狰狞。写着在小说里都有,就不再重复叙述了。写这篇日志吧,也没什么目的。就是希望大家在点开相册《踏捞渔-狰狞的记忆》,能有个心理准备。怕惹上人命官司填一身麻烦12.gif

    November 28

    头疼啊

    所以什么也写不出来
    November 02

    我写小说(二)

        好多人不爱看我写的日志,这是因为特别没劲,而且还挺长。对于第一点我没有办法,本来就是个没劲的人,除非传上来点炸眼的插图,就只能写出这些没意思的东西;不过第二个问题好解决——为此,我把一篇日志拆成好几段来写啦。这样一来,我的日志,也就不太能称得上日志了,或许改称“长篇评书不定期连放”更为贴切。可能,我不该在这些地方发这些冗长的日志,确切地说,我该写小说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小说我确实早就开始写了,以前好像说过<跳井>,不过需要好多时间,所以搞了好久还没有一点形状.不过近期开始写的<我与班花为同桌的一年>,到了现在已经有了些眉目,以下是我的桌面截图——嗯,在抓图之前,我依旧把小花猫的桌面换了下去:  

    qwe

      现在该说说本文的重点了——小说人物。不过写了这么些字,我觉得再写下去可能又会有些显得冗长,还有一层更深的原因,由于脑子乱,我写不下去啦。这些事情,我想那到下次再说,虽然这么拖来拖去的,文章写得一点连贯感都没有,甚至我自己写着都已经觉得没有味道。

     

    October 27

    我写小说(一)

     

       有好些人觉得我像是一个诗人,我想,这些人要么很诙谐,要么就是拿我开了一个很恶毒的玩笑。具体什么用意我并不清楚,但有一点我还是清楚的:绝大多数看了我的样子,还是觉得我像个臭流氓。

       我喜欢说这样一句话:“若是当代的才调有一担,王小波才高八斗,无人独占一斗,天下人共分另两斗。”和我住在一起的人都清楚,这句话我一天要说上八回,这是因为这句话说起来确实很过瘾。这是可以肯定的一点,另外还有两点:第一,这句话很偏颇;第二,这一担无论怎么分,也分不到我头上一丝一毫。因而我写不了诗,明确地说,我也就配写写小说罢了。

       

    September 22

    日志看我( 一)

       全文开头,先要说些有关《拖鞋》的事。该日志发表了以后,有几个人私下给我留了言,问了点事情,公开解答一下:

        第一,《拖鞋》开头有关我与室友的故事,基本上是杜撰出来的。那位室友说出来大家可能也都熟悉,就是刘振娟同学。虚构的内容是床位的码放位置——其实我们两个的床不是挨着的,而是对着的。因此,除非我梦见自己变成长脖鹿了,否则是绝对不会咬到他的。文中已经说了,我之所以能梦见变成大象,是因为洗车的工作与大象戏水有些相似。记得似乎有个民族,喜欢让妇女在脖子上套上一层又一层把铜圈,以致把脖子拉成畸形的长度。倘若我要是在那个氏族里给个发廊打工,也没准真能梦见自己变成长颈鹿,隔着条河吃对岸的椰子。不过那个氏族的居住地离我们很远,去那里打工多少也不是那么现实,因而刘振娟同学和我生活在一起很安全。

        第二,《拖鞋》中,出现了“师尊娘娘”的称呼,有人对“娘娘”二字不解。这两个字怎么理解,要从语境分析。如果是用来称呼皇室亲属、神仙、观音之类的,就是一种尊称。如果不是这三者,而且又是从一个会说天津话的人嘴里说出来的,则也是一种尊称,只不过没有前者那么尊贵——天津话里的“娘娘”和“大妈”、“大婶”是一个意思。这里还是要重点提一句,我的师尊到现在还非常年轻,真到该称“娘娘”那也是廿年以后的事情。《拖鞋》里偶尔钻出这么一个称呼,只是为了强调作此文时,已经时隔五年——不过这个词用在这里,还是很不恰当。

        现在开始转入正体,大概从《我看日志》开始,个人记日志的风格变化很大。在《我看日志》以前,日志用词喜欢转文,全文充斥着大量不着边际景物描写,用意也很明显,那便是附庸风雅;在此之后,日志用词相对调侃,全文满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闲言碎语,用意更是显而易见,那便是故作幽默。我们都知道,附庸风雅的人不会是什么雅士,故作幽默的人也不可能真的诙谐。由此可以推断,我这个人即没有才调,也没什么幽默细胞。但无论怎么转变风格,我的日志特点永远是那么鲜明——废话尤其的多。因而又能判断,我这个人,确实是一个粗俗、呆板,而且还有些话捞的人。

         说到这里,我不由要谈起我的师承——并非师尊。那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,一位教德育的教师给我留下深刻而生动的形象,至今记忆犹新,未能忘怀。从小我就知道,去指导德育思想、政治之类科目的教师,并非因为在此有非常的造诣,而是由于其他的科目都教不来。比方在我上高中的时候,有个政治教师原本就是教化学的,想来是化学教的实在不像话,上面就让她改教政治。值得一提的是,我们的化学教师还是刚从初中调上来的,高中那点玩艺弄得还没学生明白,不过还是让她教化学。现在我们以前的学校被重点中学并了,想来到如今她也正在教政治呢吧。

        不打稿容易跑题,现在我们重新拉来。这位德育教师,据她自己说是“与新中国共同成长”,也就是五零年生人。如果说这里需要一段外貌描写,也不必太废口舌。一个词用在这里非常恰当,只是有些粗俗——就是一老娘们——也就是从那一刻起,我深刻地了解了这三个字的含义。开始的几堂课,她教我们逐章学习“小学生礼仪行为规范”。这些东西我们一年级就背下来了,况且词也不经,字也不妙,完全没有品读的必要,可这位教师还照本宣科地讲了一遍,专心讲的,大概只有一条:“对于老幼妇残及军人,乘车让座,购物让先。”尤其强讲解了编者在这里塞进“妇”是何等的英明。后来初中时我看了一篇英语阅读,说是国外搞女权运动的时候,如果有男人给妇女让座,该妇女会很不高兴。当时我便想,外国的娘们到底没和新中国共同成长,居然连小学生行为礼仪的道理都不懂。

        “小学生行为礼仪规范”到底没什么嚼头,几堂课下来就结了,从此她就给我们讲故事。“讲故事”一次未免有些幼稚,用她的话是“跟你们说个事儿”,而且说的并非童话故事,而是——为了用词贴切恰当,在用一次粗俗的词——老娘们嚼舌头的那点破事。其中讲得一件事至今我能记出的大概,差不多是说,她有那么个亲戚,骑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,碎了的挡风玻璃炸进了皮肉中,伤势很重。后来进了医院,给治好了。治好了以后,觉得喘气的时候有些堵得慌,就又跑了趟医院 ,发现是鼻腔里还有一块碎玻璃没有取出来。最后手术的医生这样解释说:我们根本没拿你当活人治。这样一个血腥而又略少人道的故事,据该教师结尾所言,寓意很深刻,那便是——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不过故事到了医生的话就结束了,至于那位亲戚有了哪门子福气,根本没了下文。可当时的我,已经知道这一寓意是无比深刻的,因为这位教师反复重复了好几次呢。由此推断,“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,果着幸福的生活”,这和“无数英雄先辈抛头颅洒热血”是没有丝毫关系的,而只是因为我们过了好几年马路都没被车撞死,因而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”。

        坦率地说吧,我并不是很蔑视这位教师,听说该教师在“文革”中遇到了一些事情。可是这是从学生嘴里传出来的事情,虽说小学时代不太可能瞎编,不过还是不能全信为真。现在要说我,就不再提她了。众所周知,作为小学生,总是应该学一门或多门特长的,至少考初中的时候,是很大一项优势。在七岁那年学过钢琴,后来因为一点事故,就没接着学了。家慈每每提及此事,都很遗憾,因为那多少是一门特长。而我每每想起此事,都觉得这真是万幸,因为这门特长培养的时候忒劳神,培养出来也屁用没有。但没有特长,未免有些说不过去,就在小学六年级中,我终于开始培养一门特长——文雅地说叫“写作”,明白一点叫“胡诌”。这种特长培养起来很简单,音乐这些东西,走大街上的,除了留长头发的老爷们,没什么会懂,即便是留了长发的老爷们,也没几个懂的。说话则什么人都会,也就是把那点废话写在纸上,什么人都来得了。写完了以后,再找个诸如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”的哲理做寓意,就是一篇极好的文章。我想这是门很不错的特长,很容易,而且很实用——大不了我跑小学当德育教师去。

        因此,我就写出了这些东西——不过今天写出来的东西确实不像样子,是刷夜时间的最后一个小时写的,脑子挺乏。说句实在的,我脑子不乏的时候,写的也不怎么样。最后提一句,《日志看我》,可能未完,还要填些东西。